恪守学术道德,筑牢诚信基石——会计学院开展 科研诚信专题辅导会
为落实学校科研部部署,规范境外学术成果刊发流程,压实全链条科研诚信责任,2026年6月3日,会计学院组织召开科研诚信专题辅导会。会议由副院长李世刚主讲,全院教师及相关科研人员参会学习。

会上,李世刚首先解读了境外论文与专著专项审查备案政策,划定备案适用范围。境外刊发论文、境外出版专著、编著、译著全部需要事前备案,管理对象覆盖全院在编教师、博士后及硕博研究生,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合作科研成果一并纳入审查管理。结合学校最新文件要求,会议明确自2026年6月起全面落地科研诚信承诺制度,项目申报、奖励参评、论文投稿全流程均需签署承诺书,科研作者对学术成果真实性、规性承担主体责任。
随后,会议系统梳理了审查备案的四个环节。第一,作者提交环节,需规范填写《审查备案表》并附上成果摘要、目录及相关支撑材料。第二,导师或负责人审核环节,研究生成果由导师把关,教师成果由科研团队负责人或系主任初审并签署意见。第三,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环节,重点核查成果的学术规范性、创新性及内容的政治性与思想性。第四,学院审批备案环节,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,科研秘书统一登记备案并出具证明。
与此同时,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备案时限与责任要求。根据学校部署,责任人须登录科研创新系统“学术规范”模块,按要求填报论文信息,并上传全体作者亲笔签字的PDF版《学术诚信承诺书》。线下材料方面,各教研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汇总本单位纸质版承诺书,统一整理后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部成果管理科备案存档,若未按规范完成线上填报及线下报送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,相关责任由成果申报人承担。

最后,会议通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6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“AI对经济社会影响及应对对策研究”的申报信息,要求教师关注系统通知,积极申报。本次辅导会系统传达了境外学术成果审查备案的各项要求,学院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引导全体师生严守学术规范,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生态。
(图文/孟青青 图文作者单位/会计学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