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学院党员发展条件

时间:2010-09-16 00:00:00 来源: 作者: 阅读量:855

会计学院党员发展条件

 

会计学院党总支按照《党章》和校党校有关党员发展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党员发展具体条件如下:

一个前提:思想成熟

思想政治觉悟高,积极要求上进,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,拥护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参加过校党校学习,熟悉了解党的知识,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以上。

四个先进

1、学习先进

学习刻苦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。一学年内单科无重修,二年级第二学期以后的学生发展入党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标准线。

2、工作先进

积极承担社会工作,担任班级、院、校学生干部。工作认真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有较好的工作业绩。

3、为人先进

密切联系群众,与同学相处融洽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为他人排忧解难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。

4、纪律先进

品行良好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处分。

综合表现

有较高的综合素质,能起到良好模范带头作用,受过一次以上校级表彰(校优秀学生、优秀学干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)或两次以上校级单项表彰(校文艺、学术、体育、实践、宣传积极分子、党校优秀学员、优秀记者),党支部考察综合指标为优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