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8年“听课、说课和评课活动月”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8-09-20 10:04:01 来源: 作者: 阅读量:514

关于开展2018年“听课、说课和评课活动月”活动的通知

校领导、相关部门、各教学学院:

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课堂质量及教师教学水平,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8年“听课、说课和评课活动月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活动时间

2018108112(第69周)。

二、听课活动

(一)听课人员

1.校领导;

2.学院领导、系正副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;

3.人事处、学工处、教务处(本科教学评估中心)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高等教育研究所主要负责人;

4.全体任课教师。

(二)听课范围

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(含学工处开设的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》、校医院开设的《常见急救知识》等课程)。

(三)听课任务量

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:

1.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两次(23节);

2.学院领导、系正副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;

3.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;

4. 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。

三、说课与评课活动

为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,请各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(含计算机实践教学中心)组织开展说课和评课活动。

(一)说课

1.说课对象: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中青年教师(特别是近三年新入职教师)或新开课教师;

2. 说课内容和形式:具体说课内容及形式结合专业及特点,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。

(二)评课

各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自行组织教研活动进行集体评课,并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意见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. 各相关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的活动月安排,并填写《听课安排表》(附件1)、《说课评课安排表》(附件2),纸质稿于108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科,电子稿发雷发斌老师(QQOA邮箱)。校领导的听课安排请校办统一协调和收集。

2.听课人员应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听课记录》和《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》(请各单位自行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科领取纸质稿)。听课结束后,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反馈意见及建议。

3.说课、评课应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说课评课记录表》(附件3),包括说课人员,说课时间、说课地点、说课内容,评课记录、总体评价(值得肯定之处、需改进及提高之处)等。

4. 校领导的《听课记录》、《教学质量评价表》由校办负责收集交教务处存档。职能部门负责人的《听课记录》、《教学质量评价表》由所在单位收集交教务处存档。学院领导的《听课记录》《教学质量评价表》及《说课评课记录表》由所在单位收集交教务处存档。系正副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及教师的《听课记录》《教学质量评价表》由学院收集存档,教务处负责抽查。

5.活动期间,任课教师要准备好授课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文档(纸质或电子文档),听课时备查。

6.校本科教育督导组与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该项活动进行抽查。

7.活动月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活动月工作总结,并形成《×××学院“听课、说课和评课活动月”总结报告》,纸质稿于1110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科,电子稿发雷发斌老师。

联系人:雷发斌  陈晓梅    联系电话:83816362

 

                      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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