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学院推优上校党校具体细则

时间:2010-09-16 00:00:00 来源: 作者: 阅读量:714

会计学院推优上校党校具体细则

 

 江西财经大学校党校每学期一期,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被推荐入学:

    1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政治态度鲜明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    2、写过入党申请书

    3、品行端正,为人正直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一年内未受过通报及批评以上处分。

    4、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原则上年度无重修。

    5、生活简朴,乐于帮助他人,在群众中反映较好。

    6、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班、院、校的活动,支持班、院、校工作。

    7、推优程序:由团支委(班委会)根据表现情况和基本条件确定候选人征求本班党员、下班党员、班主任意见,然后在团支部大会上进行公示,无意见后上报分团委。

    8、名额一般为班级人数7%之内,班长、支书也参加班级推荐,在班级名额之内。

    9、高中上过党校的同学必须参加党校学习方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。